8/1起雇主須做熱危害預防措施 違者最高罰30萬


近年來因全球暖化趨勢,夏季高溫不斷,戶外工作者在烈日下工作易增熱傷害、熱危害風險,勞動部職安署發布新聞稿宣布修正「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」,盼強化高氣溫、機械設備及屋頂作業防災。

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組長張國明接受媒體聯訪指出,近年夏季高溫日益炎熱,戶外工作者面臨熱危害風險,過往雖要求雇主必須做好預防措施,但因法規要求限期改善後才能開罰,遇到工期較短工程時,往往無法實質約束雇主做好預防責任。

本次修正內容主要是鑑於近年氣候變遷造成高氣溫危害風險增加,及機械設備或屋頂作業安全防護不足,導致工作者遭遇職業災害,因此強化相關防災的設備及措施,重點如下:
 
  1. 為要求雇主因應極端氣候,應設置防止熱危害之必要設備,增訂戶外作業熱危害風險達最高等級時,應設置具備遮陽及可以降低作業環境溫度的設備(例如架設遮陽網及細水霧等),並應提供陰涼的休息場所(如冷氣、風扇等可增加散熱或降溫效果之相關設備),同時應該提供充足飲用水。
  2. 為避免車輛系營建機械,因誤操作遭運行中營建機械撞擊等災害,要求應設置制動裝置及維持正常運作,另為避免人員闖入作業區域,導致被撞等災害,要求應裝設倒車或旋轉之警報裝置,或設置可偵測人員進入作業區域範圍內之警示設備。
  3. 為防止勞工從事金屬之加熱熔融、熔鑄作業時,因設備異常導致水蒸氣爆炸之灼傷、燙傷,對於該等設備的冷卻系統應設置監測及警報裝置,以確保勞工作業安全。
  4. 為保護勞工於工廠鋼構屋頂作業安全及避免墜落,增訂於其邊緣與周圍及易踏穿材料屋頂,應裝設女兒牆或適當強度欄杆,及適當通道及堅固格柵等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。

張國明說,雇主如果未依規定辦理,依「職業安全衛生法」規定,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,勞動檢查機構近期也將展開相關宣導輔導措施,請事業單位務必留意氣象資訊,預先做好必要遮陽、休息設施及採取相關危害預防措施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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